公安局的行政文员不一定有警服的。
公安部第92号令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是指公安机关在编在职的职业制人民警察按照规定穿着全国公安机关统一的制式服装。
行政文员是指在行政上帮助处理事务的人。
行政编制指的是执行国家职能及政治体系管理职能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党派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由行政经费开支。
人员编制是行政组织为了实现组织目标,履行法定职能,经过被授权的机关批准而确定的单位内部人员数额,机构,领导职数,员工数额等。
公务员是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列入公务员范围的工作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履行公职
(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三)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所以,先要判断行政文员是否在公务员序列,只要符合了以上三个条件,当然就可以按照人民警察法着装管理规定穿着警服了。否则,只有通过了公安局选拔公务员的考核后才可以穿着警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