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禁酒主要是受了伊斯兰教的影响,因为饮酒为伊斯兰教所严禁。古代阿拉伯人素有饮酒的习惯。公元622年,穆罕默德从麦加迁到麦地那以后,遇到几次喝酒的人,开始,有人去问穆罕默德许可不许可?
穆罕默德回答说:“他们对于饮酒和赌博问你,你说其中都会有大罪,对人都有益处,而其害处比益处更大。”没有明确禁酒。
后来有人继续喝酒,而且劝说不听,酒醉后呕吐、胡说,不能礼拜等等。穆罕默德说:“众信的人们哪!你们酒醉的时候不要作礼拜,直到你们知道自己所说的是什么话。”
这就是说在礼拜外的时间还可以喝酒。后来饮酒者继续饮酒,且酒醉后,出手打人,伤害他人和物,并相互成为冤家。穆罕默德曾命令用蜜枣树枝和皮鞭抽打饮酒者。在阿布·伯克尔时代鞭笞饮酒者40鞭,后来鞭笞80鞭。
最后穆圣开始下禁令,并且以安拉的名义写进《古兰经》:“众信的人们哪!饮酒、赌博、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恶魔惟愿你们因饮酒和赌博而互相仇恨。”
扩展资料:
回族风俗习惯
回族的饮食
最主要的禁忌源于《古兰经》的规定,即:死动物(包括因打、摔、触、勒、电等原因而自死的动物)、流出的血、猪肉和非诵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以及酒。伊斯兰教之所以禁止信徒吃用这些东西,是出于“重视人的性灵纯洁和身体安全”。
动物不宰自死或因疾病,或为衰老,或为中毒;血液乃输送身体需要的各种养分的渠道,往往存在有害物质;猪形态丑陋,不择饮食,性情懒惰。此三类列为不洁,故不可吃。
至于禁食“非诵安拉之名屠宰的”动物,是因当时多神教徒宰杀牲畜时,必诵自己所崇拜的偶像名字,伊斯兰教为了从思想上消除一切形式的多神崇拜,遂禁止食用诵偶像之名而宰的牲畜,要求信徒宰牲时应诵安拉(真主)的名字,以示区别。
至于酒,在伊斯兰教初期仅限制用量,以不醉为限,后因有人酒醉出现贻误正事、影响团结的行为,遂宣布为禁物,不可饮。
现在伊斯兰教的饮食规范已成为全世界10亿多穆斯林们的共同生活习惯,具有民族性和国际性。穆斯林所用的“清真食品”的特点就在于无猪肉、猪油、自死动物肉以及不含酒精或其它致醉致毒物。
参考资料:回族风俗习惯(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