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7年第21批建(构)筑消防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什么发放

2020-06-19 社会 108阅读
答:
自12月19日至12月29日期间取证,具体时间见2017年第一批(3月)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领取安排。
资料扩展:
消防员,为政府或民间团体所成立的救灾救人团体成员。消防员的职责主要为消灭火灾及救护服务,同时也参与其他救援工作。消防员作为特殊的救护职业,需经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训练,保证具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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