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公务员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依据上述规定,只有具备上了上述条件,才有成为公务员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