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部财办会[2017]16号 文“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中有一段话是“会计从业资格取消后,会计人员管理工作面临转型,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做好新时期会计人员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从制度上引导、督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履行继续教育义务、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最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途径。”已经明确了会计从业资格取消了。
2、多个省市从2017年1月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均处于暂停状态,等待政策明朗,至今未听到恢复的消息。
3、财政部继续教育征求意见稿中新的提法是“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纳入会计继续教育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