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是单位会计工作的重要岗位之一,根据《会计法》第三十八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因此做出纳工作应该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二)出纳;
(三)稽核;
(四)资本、基金核算;
(五)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六)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七)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八)总账;
(九)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十)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