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V即音乐短片(Music Video),是指与音乐(通常大部分是歌曲)搭配的短片,现代的音乐录像带主要是为了作为宣传音乐唱片而制作出来。
即使音乐录像带的起源可以追溯至很久以前,但直到1980年代美国音乐电视网(MTV)成立之后音乐录像带才开始成为现今的样貌与普及,音乐录像带可以包括所有影片创作的形式,包含动画、真人动作影片、纪录片等。
就音乐电视的概念而言,它应该是利用电视画面手段来补充音乐所无法涵盖的信息和内容。要从音乐的角度创作画面,而不是从画面的角度去理解音乐。广告是宣传产品,MV是宣传歌曲和歌手。杰出的MV视觉造型包括两个方面:诠释音乐,展示歌手。
较权威的定义则是:MV指把对音乐的读解同时用电视画面呈现的一种艺术类型。
扩展资料:
MV的历史:
MV是1926年从法国发明,但在法国并未发现MV的样品,第一次1928年出现在美国,然后发展至全球。
80年代时,新式的MV出现,新式的MV也可以叫成“迈克尔杰克逊之后的音乐影片”,因为是迈克尔杰克逊(美国)将MV推向了巅峰,实现了音乐与电影同时表演。
至今,MV是配单曲不可少的,创新与怀旧也不断的出现,而格莱美大奖也有MV的奖项,在80年代被命名为:"迈克尔杰克逊最佳音乐录像带"或“格莱美音乐录影奖项”(包括提名)。
创意方法:
1、对应创意:以歌词内容为创作蓝本,可以去追求歌词中所提供的画面意境以及故事情节,并且设置相应的镜头画面。举个示例:王力宏的《你和我》,围绕着”王力宏在广播台上唱歌给每个开收音机的人听“这个情节,突出了他所表达的主题。
2、平行创意:音乐内容与音乐画面呈面线平行发展,画面与音乐的内容分割开来,各自遵循着自己的逻辑线索向前发展,看似画面与歌词内容似乎毫无关联,但实际上给我们的总体印象是有内在联系的。
举个示例:迈克尔杰克逊的《Thriller》(颤栗者),是一部伟大的音乐录影带,这部MV开创了全世界的音乐录像带新形式,成为历史上不可忽视的一个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