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诺书第一、二、四条还好说,只要自己没什么问题可以签,毕竟上面的要求也是个人职业素养的一种体现;
2、第三条关于竞业限制这条可以签,前提是公司在你离职后按月支付你竞业限制的补偿金,最长期限是2年,如果他们要求你遵守,2年时间内必须按月给你支付这个费用,否则可不用遵守。费用额度根据你的岗位和公司要求凳团你保密的内容协商来定;
3、第五条,你没有义务在离职后还以前的职责承担相关的责任,工作职责这块可以要求他们现在和你交接的人交接清楚,不明白或不清楚之处和个人能务及公司相关,记得打一个书面枣陆橘的交接单,如果你和交接的人关系好可以给他们解释一些内容,但是那是属于私事,和公司没关系。至于配合调查更无从谈起,如果觉得你个人有问题,要求他们在离职单签完前或是交接完以前查清楚,你也没有义务在离职之后去配合他们,所以这条不能签
4、至于后面的承诺保证更是没道理,因为损失这个词就是指没有固定标准,如果有什么事情扯到你身上让你赔100也行,让你赔10万也行。至于扯到受处罚,你可以对他们说,如果自己真有做什么或他们有证据可以报警或去打官司;
所以综合内容,这个承诺书你不必签,如果有发竞业金给你,可以单独签一份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协议即可。你只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保留好相关的书面证据即可离职,如果公司不给交接或不办理离职手续,直接去劳动仲裁起诉公司:一是不让离职、二是强迫签协议悉拆,不过在公司与谈的时候保留好威胁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