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如下:
1、到当地的工商管理局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相关文书材料到工商局,材料齐全后,可领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
3、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凭通知或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需要准备的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时提交);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场所未作变更的,可以不再提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和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食品行业经营者需要先到工商部门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 才能领到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流通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
参考资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流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