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同一控制合并,不产生商誉。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控股合并,投资方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由此可见,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与被投资方归属于投资方的所有者权益份额相等,不存在差异。
之后,投资方的该长期股权投资虽然采用成本法核算,但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当按权益法进行调整。调整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成本(不含长期股权投资跌价准备)与被投资方归属于投资方的所有者权益份额仍然相等,不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