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扶贫办不是公务员单位,属于县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之后不会变成参公单位。但是县扶贫办里面也是有公务员岗位的,尤其是领导岗位,都是公务员,下面的办事人员多为事业编制人员。
扶贫是保护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取消贫困负担。政府帮助贫困地区加大人才开发、完善农民工市场。临时工基本待遇,建立发展工农业企业、促进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对贫困农村实施规划,旨在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
拓展资料:县级扶贫办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和规定,研究制定全县配套政策和管理细则。
(二)制定全县精准扶贫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
(三)负责编制秦巴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负责编制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估论证、立项申报、计划下达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统计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县扶贫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各镇(街道办)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四)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争取、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做好项目的申报、指导、监督和检查。
(六)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贫困户的建档立卡、贫困状况的动态监测、统计和扶贫信息化工作;负责做好贫困户生产发展和产业化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做好项目的申报、督导和验收工作。
(七)负责做好金融扶贫工作。设立扶贫贴息贷款和互助资金精准扶贫基金担保贷款储备金,组织实施扶贫贴息贷款和扶贫互助资金工作。
(八)负责“雨露计划”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项目。
(九)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组织实施。
(十)负责全县社会扶贫工作安排、情况统计、督导检查,组织县级部门单位开展包村扶贫和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工作,负责做好中、省、市部门单位和企业在我县开展定点扶贫、“两联一包”和“千企千村扶助行动”工作的服务与配合。
(十一)配合做好扶贫移民、旅游扶贫工作。协助抓好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做好劳务输出工作,拓展基地、培训劳务市场。
(十二)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