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车辆违章罚款扣分未满12分的要由违章驾驶人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缴纳罚款,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驾驶证违章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会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违章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会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扩展资料
交通违章同一行为不能罚两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规定:
第二十四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中规定:
第三条 规范违法行为处理
同一辆机动车在同一道路的同一行驶方向,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被同一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辖区的测速取证设备记录多次的,选择一次最为严重的违反限速规定行为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