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文职人员属于是什么性质

2021-08-08 社会 1796阅读

公安文职人员也简称为公安文职,公安文职人员是指在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的非公安民警类人员。

公安文职人员在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开展工作 ,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不具有对公众直接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执法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职能,不享受民警的有关待遇,一般不参加警务培训,不发给警服和警用装备。


扩展资料:

公安文职主要工作职责:

1、文件起草职责

2、上传下达职责

3、业务监督职责

4、后勤监督职责

5、后勤保障职责简称“五责”。

公安文职人员岗位一般可分为技术保障、辅助管理和行政事务三大类。

技术保障类岗位主要从事科技含量较高的技术服务、设备维护工作,对工作人员有一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

辅助管理类岗位主要从事对人、财、物的管理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

行政事务类岗位主要从事设备操作、接待咨询等事务性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具有较为熟练的操作技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安文职文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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