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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第二批招聘事业编人员200人公告
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应在2015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三)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四)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性别、年龄、专业、户籍、身高、视力以及其他条件。
(五)应聘人员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情形的。
本次招聘对2015届应届毕业生的招聘比较多,详情可查看一下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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