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区别在于以下几点:
首先,生产目的不同。文化事业部门是生产公共产品,以国家需要为转移。文化产业部门是为市场生产商品,以市场需要为转移。
其次,资本来源不同。生产文化产品也必须有资本。文化事业的生产资本由国家或社会提供,而生产文化商品的资本来源则因社会制度而异。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生产资本需从不同经济成分中获取。广泛吸收民营经济进入文化产业经营领域,是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战略。
第三,机构性质不同。文化事业机构是政府部门的附属单位,以行政方式管理。文化产业机构是企业单位,以企业法人进行经营活动。
第四,运营机制不同。事业机构是由国家财政提供经费维持其生产与服务活动,以寻求最高社会效益为原则。企业的本质是以少投入、多产出、追求最高经济效益为原则。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时是一致的,有时则是矛盾的。在有矛盾的时候,事业机构必须也必然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企业必然要考虑自己的利润目标和承受能力。
第五,调控方式不同。对事业单位,国家可以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直接调控,要求它生产什么样的文化产品,怎样为大众提供服务。对企业单位,一般地说,是以间接调控为主。一是法律。国家通过立法程序把生产和经营文化服务商品的基本准则写进法律,要求企业依法经营,违法必究。二是税收政策引导。对企业经营国家和社会最需要的商品实行低税,而加以限制的文化商品则实行高税。三是价格杠杆。工资、利率、商品与服务的价格等等,都可以对企业按社会效益的原则进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