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京证有效期内可再次办理。
在进京证使用5天后的3日内(即在进京证有效期的第6、第7或是过期后的第1天办理延期手续,除了这3天之外,都是不能提前或者推后办理延期手续的),可以到北京市9个交通支队(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昌平)办证窗口办理一次为期5天的延期手续。
办理延期手续时,不用驾车前往,只需持旧证并核查处理车辆在京违法行为,收回旧证后,换发自进京至第十二日的有效证件(即两次办证有效期累计12天)。
扩展资料
自2019年11月1日起,对在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
二、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有效期届满前,应驶出上述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进京证办理规定详解 违规进京者罚百元扣三分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外地车进京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