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时牌照进京证的有效期内换了正式牌照,进京证不需要重新办理,只要在进京证有效期前去延期就可以了。根据《外埠车辆进入北京市区通行证》
(一)各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办理进京证业务办理程序
一是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及昌平、怀柔、延庆城关镇行驶的,需在全市24个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全天24小时,法定节假日无休,)办理进京证,进京证有效期为7天内。
二是办证时应提供六种证明材料: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
三是办理进京证使用4天后,可到全市24个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重新办理进京证。重新办理时,需按照办理的要求提交六种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自申请日起,7天有效的进京证。
四是关于持有外省、区、市临时号牌机动车办理进京证。需提交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购车发票、临时号牌等证明材料。此外,应在临时号牌有效期内办理进京证件,进京证件有效期不得超过临时号牌有效期。
(二)进京证延期手续办理程序
一是在本市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办理有效期7天的进京证后,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以在持有进京证使用5天后的3日内,到我市9个交通支队(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昌平,)办证窗口办理一次为期5天的延期手续。
二是我市9个交通支队(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昌平)办证窗口办证时间为工作日每日8:30至18: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9:00至16:00。
三是办理延期手续时,不用驾车前往,只需持旧证并核查处理车辆在京违法行为,收回旧证后,换发自进京至第十二日的有效证件(即两次办证有效期累计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