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本科政府经济学案例分析,要求一千字以上。

2021-11-04 财经 144阅读
  《政府经济学》案例分析

  第1章政府与市场

  案例:

  在2002年的最后一个周日,中国为电力行业的垄断画上了句号。拥有占全国46%发电资产和90%输电资产的原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重组为11家独立的公司,这些公司在12月29日同时宣布正式成立。

  从1987年持续至今的中国民航业改革在2002年也有突破性进展。随着6大民航集团10月11日的成立,中国民航总局与下属的民航企业彻底脱钩。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为基础组建的三大航空运输集团,其资产总和将占据中国民航总资产的80%。

  问题:政府对市场失灵的纠正。

  分析:市场失灵的主要表现:

  (1)竞争失效

  (2)外部性

  (3)市场不完全

  (4)公共产品

  (5)信息不对称

  为弥补市场失灵需要政府介入,政府介入的手段和领域为:

  (1)对效率的介入

  ①财政支出②财政补贴③政府采购  ④限制垄断

  (2)对收入再分配的介入

  ①税收和转移支付

  ②公共事业投资

  ③特别征税

  (3)对经济稳定的介入

  ①财政制度内在的自动稳定器

  ②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

  ③金融政策

  ④紧急行政措施

  ⑤道义上的劝告

  本案例中,政府通过限制垄断,恢复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可操作的竞争。

  第2章促进竞争

  案例1:

  1998年5月18日,美国司法部和20个州向最高法院递交诉状,控告微软公司利用其“视窗”操作系统来迫使消费者使用它的其它软件产品——其中最重要的是“网络探索者”Internet浏览器。1999年,该案做出了一审判决,在长达270页的判决中,法官杰克逊列举了微软一系列反竞争,保护垄断势力的行为。微软一直在努力拓展其势力范围,使其超越软件行业,而进入日趋有利可图的电子商务和网络连接行业,他们已经投资数以百亿计的资金在通讯和科技公司中(如AT&T)。由于微软的“视窗”操作系统具有垄断状态,把Internet浏览软件“网络探索者”(InternetExplorer)与“视窗”捆绑在一起也就相当于垄断了消费者和与电子商务有关的厂商上网的交通通道。

  问题:

  1、结合该案例分析垄断和反垄断对社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2、美国的反垄断法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有何借鉴意义?

  分析:垄断市场会带来效率损失,影响市场作用的正常发挥,主要体现在:垄断使产量减少,价格增加;垄断造成社会无谓损失;垄断造成企业不思进取。

  有必要通过反垄断措施纠正这种市场失灵,使价格降低,增加消费者和社会的福利水平。

  1890年,美国通过了美国的第一部反托拉斯法——谢尔曼法。1914年,美国又制定了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这三个法案基本形成了美国的反垄断法律体系。

  美国反托拉斯法所规范的反竞争行为包括: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滥用经济优势的行为、价格歧视行为、垄断与企业兼并行为、其他反竞争行为(股份保有、董事兼任、瓶颈垄断、商业贿赂)、损害消费者的行为(欺骗性定价、欺骗性广告宣传、虚假不实的标签)。

  美国反托拉斯法的特点是以限制造成垄断的不公平竞争行为为主,而不反对现有的垄断企业。所以,一个行业中垄断企业的存在本身并不违法,只有垄断企业应用其垄断力量不公平地竞争时才算违法。这使得美国的反托拉斯法具有很强的“行为法”特点,即一切以企业行为是否违背公平竞争为判断依据。

  案例2:

  中国电信改制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94年中国联通公司的成立。当时联通的总资产虽然只有中国电信的1/260。但此举使邮电部独家垄断国内电信市场的局面开始改变。1999年2月,信息产业部决定把中国电信的寻呼、卫星和移动业务剥离出去。原中国电信被拆分成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卫星通信三个公司,寻呼业务并入联通公司。2001年12月,国务院批准了新的电信体制改革方案,对现有的电信企业进行重组。中国电信现有资产划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华北地区、东北地区和河南、山东共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信公司归中国电信北方部分;其余归中国电信南方部分。

  问题:1.垄断和市场失灵。2.政府对垄断的态度和措施。

  分析:

  1.垄断市场的效率损失。

  (1)垄断使产量减少,价格增加;

  (2)垄断造成社会无谓损失;

  (3)垄断造成企业不思进取。

  垄断市场的非效率导致市场机制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是导致市场失灵的情况之一。

  2.现今世界各发达国家限制垄断、促进竞争的政策措施,基本上是根据上述标准把促进“可操作竞争”作为政策目标。

  在各主要发达国家,基本上都制定了有关禁止垄断、维持公正交易的法律。具体措施主要是通过限制垄断的立法,由行政机构加以监督,由司法机关加以执行。各国政府的反垄断政策就是以这些法律为依据展开的。

  我国的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应在学习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国情。

  第4章抑制外部性

  案例1:

  在小镇上,该镇的人从事的经济活动中最重要的一种是养羊。镇上的许多家庭都有自己的羊群,并出实用以做衣服的羊毛来养家。大部分时间羊在镇周围土地的草场上吃草,这块地被称为镇共有地。没有一个家庭拥有土地。相反,镇里的居民集体拥有这块土地,所有的居民被允许在这块地的草场上放羊。集体所有权很好地发挥作用,因为土地很大。只要每个人都可以得到他们想要的有良好草场的土地,镇共有地就不是一种竞争性物品,而且,允许居民在草场上免费放羊也没有引起问题。时光流逝,镇上的人口在增加,镇共有地草场上的羊也在增加。由于羊的数量日益增加而土地是固定的,土地开始失去自我养护的能力。最后,土地变得寸草不生。由于共有地上没有草,养羊不可能了,而且,该镇曾经繁荣的羊毛业也消失了。许多家庭失去了生活的来源。

  问题:什么原因引起这种悲剧?

  分析:实际上,共有地悲剧的产生是因为外部性。当一个家庭的羊群在共有地上吃草时,它降低了其他家庭可以得到的土地质量。由于人们在决定自己有多少学时并不考虑这种负外部性,结果羊的数量过多。

  如果预见到了这种悲剧,镇里可以用各种方法解决这个问题。它可以控制每个家庭羊群的数量,通过对羊征税把外部性内在化,或者拍卖有限量的牧羊许可证。这就是说,中世纪小镇可以用现代社会解决污染问题的方法来解决放牧过度的问题。

  但是,土地的这个例子还有一种较简单的解决方法。该镇可以把土地分给各个家庭。每个家庭都可以把自己的一块地用栅栏圈起来,并使之免于过分放牧。用这种方法,土地就成为私人物品而不是共有资源。在17世纪英国圈地运动时期实际就出现了这种结果。

  共有地悲剧是一个有一般性结论的故事:当一个人用共有资源时,他减少了其他人对这种资源的享用。由于这种负外部性,共有资源往往被过度使用。政府可以通过管制或税收减少共有资源的使用来解决这个问题。此外,政府有时也可以把共有资源变为私人物品。数千年前人们就知道这个结论。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土多德就指出了共有资源的问题:“许多人共有的东西总是被关心最少的,因为所有人对自己东西的关心都大于与其他人共同拥有的东西。”

  案例2:

  一个养蜂人住在一个果园旁边,果园主人由于蜜蜂而受益,因为每箱蜜蜂大约能为一英亩果树授粉,然而果园主人并不为这一服务支付任何费用,因为蜜蜂并不需要做任何事就会到果园来,蜜蜂不足以使果园都授到粉,因此果园主人必须以每亩果树10元的成本,用人工来完成授粉。养蜂人的边际成本MC=10+2Q,Q为蜂箱数目,每箱产生20元的蜂蜜。

  问题:(1)养蜂人会持有多少箱蜜蜂?(2)经济上有效率的蜂箱数目。(3)什么样的改变可以导致更有效率的运作?

  答案:(1)MC=MR,对养蜂人来说即10+2Q=20,Q=5。(2)MC=MR,对整体来说即10+2Q=10+20,Q=10。(3)方法一:果园主人向养蜂人支付一定的费用,要求养蜂人多养蜜蜂;方法二:果园主人兼并养蜂人自己养蜜蜂。

  案例3:

  我国是燃煤大国,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近70%,随之而来的燃煤二氧化硫大气污染也相对较为严重。二氧化硫排放又引发了酸雨,对居民健康和生态系统都造成了重大影响。据测算,每年我国由酸雨导致的经济损失高达1100亿元人民币,为此,中国政府一直在寻求有效的防止办法,在部分省市试行排污权交易。2002年9月30日,江苏省环保厅与省经贸委正式公布了国内出台的第一部排污权交易办法,2003年1月中旬,江苏完成了首笔一滴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位于江苏省太仓市的太仓港环保发电机公司以340万元的价格,向南京市下关发电厂购买为期两年的二氧化硫排污权。

  问题:1.什么是外部性2.外部性的纠正措施有哪些?

  分析:外部性的定义:某些经济主体的行为,影响了其他经济主体,却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或没有获得应有补偿的现象。用最简单的话来定义外部性是指某个人的行为对他人福利造成的影响。

  矫正外部性的措施可分为:

  (1)政府进行行政管制

  ①禁止某些行为来解决外部性问题。如禁止将有毒的化学物质倒入供水区。

  ②规定采用新技术

  ③规定排放标准

  (2)经济管制

  ①征收庇古税和进行补贴

  庇古税的定义:用于纠正负外部性影响的税收。最早由庇古提出,主要对排污者进行征税,又叫“排污收费”。

  征收庇古税这种方法的基本思路是:对产生负外部性的企业或个人,课征相当于他所造成的外部成本的税收,这样外部成本便成了当事企业或个人的内部成本,即实现了负外部性的内在化,从而迫使其决策时必须考虑该成本。

  ②排污产权交易

  排污权交易指管制当局制定总排污量上限,按此上限发放排污许可,排污许可可以在市场上买卖。

  案例4:

  2002年3月22日,一场特殊的官司在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长兴县泗安水库的养鱼户把安徽省广德县的有机合成化工厂推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因水库受污染而造成水产品死亡的损失。

  2001年4月30日,长兴县泗安水库2000亩左右的水体遭受化学污染,鱼虾青蟹大面积死亡。此前,1999年7月19日,泗安水库也曾有3000亩水体遭受同样类型污染。根据长兴渔业部门调查,两次污染给长兴养殖户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87万元。

  问题:1.外部性的含义2.政府对外部性的纠正。3.产权界定和污染治理。

  分析:

  1.外部性的定义:某些经济主体的行为,影响了其他经济主体,却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或没有获得应有补偿的现象。用最简单的话来定义外部性是指某个人的行为对他人福利造成的影响。化工厂的生产排污具有生产的负外部性。

  2.政府对外部性的纠正:
  (1)政府进行行政管制。

  ①禁止某些行为来解决外部性问题。如禁止将有毒的化学物质倒入供水区。

  ②规定采用新技术。

  ③规定排放标准。

  1)排污标准是由管制部门制定并依法实施的每一污染源特定污染物排放的最高限度。

  2)规定排污标准中存在的问题。

  A、如何确定排污标准。

  B、如何确定罚款。

  (2)经济管制。

  ①征收庇古税和进行补贴。

  庇古税的定义:用于纠正负外部性影响的税收。最早由庇古提出,主要对排污者进行征税,又叫“排污收费”。

  征收庇古税这种方法的基本思路是:对产生负外部性的企业或个人,课征相当于他所造成的外部成本的税收,这样外部成本便成了当事企业或个人的内部成本,即实现了负外部性的内在化,从而迫使其决策时必须考虑该成本。

  ②排污产权交易。

  排污权交易指管制当局制定总排污量上限,按此上限发放排污许可,排污许可可以在市场上买卖。

  3.如果能够清楚的界定产权,则可以通过科斯定理解决污染问题。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无论初始权利如何界定,通过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并达成一定的协议,可以很好地解决外部性问题,并有效地配置资源。

  第5章提供公共物品

  案例1: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者免受学费”。虽然经过长期努力,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的地方义务教育都作到了免收学费,但其他如书费、杂费、住宿费、补课费、校服费、报刊费、校舍维修基金等收费项目却是名目繁多。

  为此,我国一些地方已经开始陆续实施一些针对性的措施:

  广东省从2001年起,每年拨出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免收农村困难家庭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北京市从2002年9月1日起,将有约6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免交杂费。它意味着在北京109万名接受义务教育的中小学生中将有半数以上的学生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问题:1.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2.义务教育的外部性。

  分析:

  1.公共产品因为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受益的非排他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会带来搭便车的行为,如果由市场提供会造成公共物品缺乏供应或供应不足。政府供应公共产品的必要性:公共物品的充分供应既是政府履行好其经济职能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政府履行其经济职能的重要手段。因此,政府要履行好其所应该履行的经济职能,成为有效政府,就应该供应公共物品。政府具有更强的供应公共物品的能力。第一,政府作为公共权力机构,它具有市场力量所不具有的合法强制力;第二,政府是一种长期存在的公共权力机构,它能够持续地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第三,政府可以通过立法赋予政府供应公共物品的责任,并授予其筹资和分配资源的权力,从而可以使公共物品的供应具有稳定性;第四,政府是代表公共利益的公共权力机构,民主政府受到选民监督,因而能够保持公正,从而适合提供公共物品。

  2.外部性的定义:某些经济主体的行为,影响了其他经济主体,却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或没有获得应有补偿的现象。用最简单的话来定义外部性是指某个人的行为对他人福利造成的影响。义务教育具有正的外部性,市场力量难以提供社会需求的数量。

  案例2:

  义乌和东阳同处金华江流域。东阳市在上游,水资源丰富,仅一个横锦水库,在满足灌溉区农业灌溉及城市供水外,还有1.65亿方水可供利用。然而,义乌市却严重缺水,特别是发展现代化的商贸城,水城为第一个制约因素。

  2001年2月,义乌和东阳签订了有偿转让横锦水库部分用水权的协议。根据协议规定,义乌市一次性出资2亿元,购买东阳横锦水库每年4999.9万立方米水的使用权。转让用水权后,水库原所有权不变,水库运行、工程维护仍由东阳负责。除一次性出资外,义乌市每年按实际供水量以每立方米0.1元的价格支付总和管理费(包括水资源费)。这个协议打破了水资源使用权完全由国家垄断的局面,开创了中国水权制度改革的先例。

  问题:1.公共产品与共有资源2.政府对公共资源的管理3.科斯定理怎样发生作用的?

  分析:

  1.一种产品或劳务同时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但在技术上能够排他,排他的成本很高,则该种产品或劳务应属纯公共产品;如果一种产品或劳务同

  时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但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则该种产品或劳务属于公共资源。

  2.政府可以通过界定产权,划归国有,收费、征税,合理规划,限制使用量等方式,使公共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3.科斯定理: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无论初始权利如何界定,通过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并达成一定的协议,可以很好地解决外部性问题,并有效地配置资源。当交

  易成本很小,当事人数量不多时,可以通过此方法有效解决问题。

  案例3:

  设想乡下地方有一个只有两户人家的小居民点,由于道路情况不好,与外界的交通比较困难。如果修一条路,则能解决这些不便。假设修路的成本为4,每家得到的好处为3。如果两家联合修路,每家分摊成本2,各得好处3,两家的纯“赢利”都是1;如果一家修路,另一家坐享其成,修路的一家要支付全部成本4,获得好处3,净“赢利”为-1;如果两家都不修,结果两家的赢利都为0。

  问题:对其进行博弈分析。

  分析:修路博弈战略式: 李四

  修不修

  1,1
  -1,3

  3,-1
  0,0

  张修

  三不修

  这个博弃中,修路是张三的严格劣势策略,我们把它消去,修路也是李四的严格劣势策略,所以也把它消去。这样运用严格劣势策略消去法,我们就得到黑体字所示的这个博弈的严格优势策略均衡:两家都不动手,大家都得零。

  第6章调控宏观经济

  案例:

  2002年4月16日,财政部长项怀成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在特定的国内环境下采取的积极政策,4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后要继续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情况的变化,积极的财政政策将会逐渐淡出。

  问题:1.财政政策的含义及作用机制。2.扩张性财政政策的主要手段及作用。

  分析:

  1.所谓财政政策是运用政府支出和税收的变动来影响总需求和总供给以平抑经济波动的干预措施。财政政策主要包括发挥内在稳定器作用的财政政策和斟酌使用的财政政策。自动财政稳定器,简称自动稳定器,是指不需要政府的干预和抑制,自动而即时地朝正确的方向变化,借以对总需求产生一种稳定作用的因素,也称内在稳定器。斟酌使用的财政政策,又叫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它是指一个国家为了稳定物价,抑制经济周期的波动,实现充分就业,进而实现总供给和总需求的高效均衡,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变动财政支出和增减税收的行动。包括扩张性财政政策和紧缩性财政政策。

  2.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包括减税和增加政府支出。通过减税使企业扩大生产,人民拥有更多的可支配收入来进行消费;政府支出的增加包括两部分,政府购买性支出的增加能够刺激生产,转移支付的增加能刺激有效需求,从而起到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

  第7章促进公平分配

  案例:

  经济发达国家特别是欧盟国家,为解决环境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就开征了环保税。进入80年代后,环保税受到各发达国家的高度重视,经历了一个从零散的、个别的环保税种开征,到逐渐形成环保税收体系的过程。包括对废气排放课征污染税,对废水排放课征污染税,对垃圾排放课征污染税,对噪音课征的污染税。对农业污染物课征的污染税等。

  另外,对援用税制的调整主要包括:一是取消了原有税制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的规定;二是在原有税种中采取新的有利于环保的税收措施。从调整的税种看,比较突出的是消费税、所得税和机动车税。

  问题:1.税收的替代效应2.税收与外部性。

  分析:

  1.(1)税收对消费者的替代效应

  政府的课税造成消费者减少对课税商品和重税商品的购买量,增加无税商品和轻税商品的购买量,因此,发生了税收对消费者选择的替代效应。

  (2)由于政府征税,会造成生产者减少课税商品和重税商品的生产量,增加无税商品和轻税商品的生产量,这就产生了税收对生产者选择的替代效应。

  (3)税收对总收益率的影响,首先是由于纳税的缘故总收益率下降了。如果其影响降低了投资对纳税人的吸引力,造成纳税人以消费替代投资,即发生了税收对投资的替代效应。

  2.外部性的定义:某些经济主体的行为,影响了其他经济主体,却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或没有获得应有补偿的现象。用最简单的话来定义外部性是指某个人的行为对他人福利造成的影响。在解决外部性时,税收可以通过替代效应,引导生产者和消费者将这种外部性内部化,减少外部性的生产。

  第9章政府失败

  案例:修路问题。

  假设在一个由100个农场主组成的国家中,要投票表决一项由政府负责实施的修路计划。关于修路计划有许多提案,但每一项提案只能使一部分农场主受益。

  问题:分析采用简单多数投票方式带来的结果。

  分析:如果采用简单多数规则,那么被采纳的提案至少必须能使51个农场主受益。如果现在这100个农场主中,有51个依据他们的共同利益都能从某一项修路提案中获益,而组成一个利益集团,那么,由于提案通过后,实际修路的费用是所有100个农场主分摊的,得益的51个农场主只分担了其中的51%(假定平均分摊成本),他们组成的利益集团将选择一项修路提案,它的支出额超过51个农场主承担所有成本时那项提案的支出额。事实上,当一项修路提案完全由这51个农场主协商实施时,他们可能同意一项价值为100万元的修路计划。但现在是由100个农场主来承担的,这51个农场主的合作足以使任何一项提案在简单多数制下获得通过,于是,如果他们仍愿意支付100万元来修路,此时,他们将支持一项价值高达100+(51%),即约196万元的计划,原因是他们只需负担51%而不是全部。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支出净增加96万元。由此可见,简单多数规则的使用和利益集团的存在容易使政府支出超过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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