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申请人向江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2号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行政服务服务中心社保局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扩展资料:
广州个人办理社保退休的材料:
1、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2、申请人一寸彩照。
3、申请人个人原始档案。
4、申请人养老手册。
5、申请人身份证。
6、申请人社保卡。
7、申请人户口本。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