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地税合并是从2018年6月15日开始的,到2018年7月20日,全国省市县乡四级新税务机构全部完成挂牌合并。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四十六条 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扩展资料
都归税务征收的税务收入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
(3)罚没收入
(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5)国有资本收益
(6)彩票公益金收入
(7)特许经营收入
(8)中央银行收入
(9)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10)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11)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
(12)其他非税收入。以后大家缴纳非税收入也直接去税务申报,甚至直接在公司就可以实现非税收入的缴纳了。
国地税合并好处
一、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纳税人通过一个窗口纳税,不需要两头跑,可以更加方便,一次性办完业务。
二、国地税合并后,可以解决办税“多头跑”、政策“多口径”、执法“多头查”的问题促使。
三、征管口径一致,减少争议。
四、在目前“分税制”的框架下,纳税人需应对两套征税体系感觉很麻烦,另外,国税局、地税局有时候争抢税源,不仅产生利益冲突,也造成纳税人和税务部门之间的矛盾。合并后,可以大大减少纳税人和税务部门之间的矛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地税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