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7年关于原代课(民办丿教师工资待遇有什么新规定?

2020-10-14 教育 127阅读

1、代课教师与单位已形成关系,补偿待遇和标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如果辞退应当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2、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继续聘用: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辞退):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民办教师,是中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

据《教育大辞典》载,民办教师是指“中国中小学中不列入国家教员编制的教学人员。

为农村普及小学教育补充师资不足的主要形式。

除极少数在农村初中任教外,绝大部分集中在农村小学。

许多地方政府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做了大量工作,摸索出了一些好的经验。

但民办教师在工作和生活方面仍有许多困难亟待解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办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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