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人口脱贫程序:
1、评议公示。贫困户脱贫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后,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在村内进行公示。
2、审定公告。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党委、政府审定并公告。
3、备案标注。乡镇党委、政府将脱贫人口名单上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并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中统一标注。
4、颁发脱贫光荣证。贫困户脱贫后,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颁发脱贫光荣证。
扩展资料
贫困人口脱贫
——贫困人口脱贫标准
1、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该户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
2、有安全住房(包括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
3、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
4、家庭成员全部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