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所得,按月或者按次缴纳。所以:
1、取得工资薪金是按月缴纳个税。
2、劳务报酬等其他类型收入,是按次缴纳。
3、我国没有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制度,不承认年薪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
(一)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四)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扩展资料:
国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