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维持原判了,如果没有发现新的证据或者会影响判决的证据,一般二审法院不会再受理上诉。如果原告以其他名义再起诉,被告也必须要应诉。
二审,是指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的判决重新审理。二审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二审的作用是维持原审法院正确的判决,纠正原审法院错误的判决,实现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二审的决定权在当事人和人民检察院。只有当事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上一级法院就必须进行二审。
重审,是指二审法院发现原审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律程序,做出撤销原判决的裁定后,指令其他下级法院,或者指令原审法院另行组织合议庭,进行重新审理。重审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做出的判决为一审判决。重审的决定权属于二审法院,只要二审法院决定重审,下级法院必须 重审。
再审,是指原审法院或者上级法院,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确有错误,决定推翻原判决,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再审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作用是纠正已经生效的错误判决。再审的决定权属于原审法院或者上级法院。当事人申诉、当事人亲属申诉,只是帮助法院发现错案线索,不能决定是否再审。但检察院认为是错案要求法院再审的,法院应当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