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档案丢失补救措施:
1、可以通过部队进行查找。机要通信每一个环节都有记载,可以顺藤摸瓜查找。
2、请民政局核实是否将档案转入户籍地人才中心。另外,证件、上户口时间及入户原因都可以证明你是复原军人。如果档案确实找不到,也要部队或者武装部出具入伍证明和军龄证明,以备后用。
3、《退伍证》档案如果寄送丢失,属于责任事故,可向当地民政部门和原单位申请追查责任,挽回损失。不安排工作的话,只要民政部门证明有过当兵的历史就行了。需要证明的退伍军人身份时,可以把身份证和介绍信带到保存退伍军人档案的档案馆去检查档案。
义务兵退伍以后,档案会放在当地的民政局,如果是在单位工作,会转交到单位。退伍军人的档案包含了入伍时候的体检,还包括了在服役期间的立功受奖,年度考评,等在部队的表现。
扩展资料:
参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自主就业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服务管理单位。
参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条规定,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