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店,同样的店名,可以注册两个营业执照。
但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才可以判断是否可以使用相同的店名做营业执照,具体如下:
第一种情况:
如果店铺A和店铺B在同一行业,但不在同一县(区)工商局管辖之下,也可以授予同名的店铺营业执照。但属于同一县(区)工商局管辖范围的,不得使用同一店名。
第二种情况:
如果商店A和商店B不在同一个行业,那么相同的商店名称也可以被许可。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准企业名称:
(一)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登记的同业企业的名称、数量相同,但具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扩展资料:
企业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名称争议时,应当向核准他人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证明;
(三)举证材料;
(四)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签署并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情况、名称争议事实及理由、请求事项等内容。
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资格证明。
第四十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企业名称争议后,应当按以下程序在6个月内作出处理:
(一)查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情况;
(二)调查核实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有关争议的情况;
(三)将有关名称争议情况书面告知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在1个月内对争议问题提交书面意见;
(四)依据保护工业产权的原则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