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省会城市级别不同,各级领导的行政级别也不一样。
省会城市为副省级的(如南京市、杭州市等),公安局长通常为正地厅级(由市委常委或副市长等副市领导兼任),公安局的常务副局长为副厅级,其他副局长和党组成员为正处级。
省会城市为正地级的(如合肥、石家庄等),公安局长通常为副地厅级(由市委常委或副市长等副市领导兼任),常务副局长为正处级,其他副局长和党组成员为副处级。
需要说明的是,省会城市为地级市的,公安局局长岗位原本为正处级别。同理,省会城市为副省级的,公安局局长岗位原本为副厅级。各地的做法,通常是各级公安系统的厅、局长,为上一级领导兼任,也就是高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