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传统的教学评价比较单一,往往只关注活动的结果,在数学活动中,教师往往把“谁最先完成,完成了几道题,做对了几道题”作为评价幼儿的标准。这种唯结果的评价只会让孩子学会模仿、学会抄袭,而不会自我探索、独立解决。实践证明,不适当的评价会造成幼儿的紧张,使幼儿只关注教师的态度,不去关注探究活动本身和客观现实。新《纲要》指出,数学的评价应体现目标的多元化、方法的多样化,实行个别化的、关注儿童内在变化和情感体验的评价。
1、运用作业分析法进行评价。
在幼儿数学教育活动评价中,可以通过分析幼儿的操作单来间接了解他们的学习情况。同时,幼儿的作业单还是对教师教学效果的反馈,教师可以根据幼儿作业中的错误加以诊断,改进教学。作业分析法和教学活动的联系非常紧密,它适用于教师对教学活动的评价。由于作业分析能够及时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可以充分发挥评价的改进功能。
教师还可以在教学过程结束之后,利用时间对幼儿的作业进行充分地分析,了解全班幼儿普遍水平的基础上进行横向的比较,做到既掌握全面情况又发现个别问题,从而克服了在教学过程中由于时间、精力等诸多因素造成观察不够细致和全面的缺点,通过研究和分析幼儿的作业,教师就可以了解每个幼儿的实际水平,做到因材施教。
作业分析法可以帮助教师迅速、简便地获知幼儿的学习情况,但是它也有其不足。它较多地反映了当前教学的影响,而不是幼儿稳定的发展水平。而且,幼儿对于不同的作业形式(如熟悉的作业和不熟悉的作业、具体形象的作业和比较抽象的作业),很可能表现出不同的水平来,从而掩盖了其真实的发展水平。这就要求教师能够透过不同形式的作业,看到幼儿真实的发展水平。
2、幼儿的自我评价。
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就是让幼儿参与到教育评价的过程中。幼儿作为教育活动的参与者,完全可能也应该参与到对教育活动的评价中。教师鼓励幼儿对自身和同伴的学习进行反思和评价,可以促使幼儿的学习更自主,同时促使同伴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在一次《认识梯形》的活动中,我让每个幼儿尝试把一个长方形变成一个梯形。幼儿完成后,又让他们把自己变成的梯形都展示在白板上,引导他们比较自己和别人做的有什么不同。这实质上就是一种自我评价,幼儿的自我评价能促进幼儿的反思性学习,同时也能激励幼儿的学习动机。在这一教学过程中,教师扮演着引导者、支持者的角色,而幼儿扮演着学习者和评价者的双重角色,也就是说:幼儿通过自我评价来掌握学习内容。
幼儿自我评价它更多地体现了评价主体的多元化。作业分析法的主体一般是教师,而在自我评价活动中,幼儿自己展示自己的作品,自己也可以欣赏自己的作品。除了教师之外,每个幼儿(包括自己和同伴)都成了评价的主体。除此之外,幼儿的作品展示还可以向局外人开放,使更多的人参与到对幼儿作品的评价之中。
鉴于这一特点,它正成为当前幼儿数学教育活动评价中最有生命力的方法幼儿既是展示品的作者和展示的布置者,也是展示的参观者。当幼儿意识到自己的作品将被展示时,他们会更精心地去完成其作品;当幼儿在选择和布置展示作品时,他们会自发地将自己的作品和别人进行比较和交流;当幼儿向别人介绍他们自己的作品时,他们必定会充满自豪感,同时也不可避免地要对自己的学习加以反思。可以说,展示法是能够让每一个幼儿都能积极、主动参与的评价方法,也是能够让每一个幼儿都能体验到成功的评价方法。
总之,教师必须坚持评价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性,要充分认识到评价在幼儿数学教育中的作用,不是为评价而评价,而是树立起“发展性评价”的观念,使之真正成为促进幼儿发展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