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丢失需要补票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列车上丢失
(1)请您主动向列车工作人员声明(乘坐动车组时向列车长声明,乘坐普速客车时向本车厢列车员声明)。
(2)经列车查验乘车人、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购票信息一致后,列车长为您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只收取2元手续费,票面标注“车票丢失”字样。到站前核验席位使用正常后,给您开具客运记录。
(3)到站后,请您主动向车站出站口工作人员声明,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凭票面标注“车票丢失”字样车票、客运记录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出站检票手续,车站收回客运记录,列车收取的2元手续费不予退还。
2、乘车后出站前丢失
(1)请您主动向车站工作人员声明,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查验。
(2)经车站核查,有购票记录,已购车票有效,乘车日期、车次相符,票证人一致,实际乘车区间未超过已购车票乘车区间,并且没有出站检票记录的,为您办理挂失补办手续,收取2元手续费,票面标注“车票丢失”字样。您可凭该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出站。经核查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须按规定补票后出站。
3、出站后丢失车票
依据国家发票管理有关规定,铁路部门出具的车票等运输票据具有发票属性,旅客丢失车票,不能补办。
扩展资料:
铁路部门建立丢失车票旅客信息库,对声称丢失车票的旅客,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发站不予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列车和到站按无票处理,并登记其身份信息。
(1)不能提供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
(2)没有购票记录的;
(3)所购原票已经失效、退票或有出站检票记录的;
(4)证、人、购票记录不一致的;
(5)乘车日期、车次不符的;
资料来源:12306铁路客户服务中心12306官网信息服务-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