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即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2.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即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原则。
即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4.守法原则。
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