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即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2.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即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守法原则。 4.存款保密原则。 即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