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救助日是哪一天

2020-10-16 社会 104阅读

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十三条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扩展资料

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 :

一是织密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安全网。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以及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个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低保家庭中残疾人的补助标准。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全面建立并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二是改善特困残疾人照护条件。首先确保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特困残疾人全部纳入供养,同时在提供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供养标准,

并根据残疾人身心特点,提供适宜的康复护理和照料服务。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设残疾人尤其是智力、精神残疾人专业托养照护服务机构,不断改善残疾人养护条件,提高残疾人照护水平。对找不到监护人或亲属的流浪乞讨残疾人,应当给予妥善安置和持续供养。

三是提高残疾人医疗救助水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普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并对其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持续补贴。

对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困难精神障碍患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等,全部通过医疗救助给予解决。各地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全国残疾人的实际医疗支出,不断提高残疾人医疗救助水平。

四是健全残疾人教育救助政策。对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教育部门应通过送教上门等方式予以救助。对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及困难家庭成员中的残疾学生,通过采取减免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措施实施教育救助。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康复训练、住宿生交通费予以补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残疾人家庭子女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残疾学生全部享有助学金。

五是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住房救助范围并给予优先救助。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并在楼层、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照顾。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根据其经济条件,适当给予残疾人租金减免,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困难的,应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给予救助。优先为农村残疾人危房户实施危房改造,对农村残疾人无房户采取集体公租房、宅基地置换公租房等措施给予住房救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 兜住民生保障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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