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是指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分别由三个机关独立行使,并互相制衡。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采取的是三权分立制度。
1、立法分支(legislativebranch)负责制定法律(makeslaws),归于美国国会(USCongress),美国国会由参议院(senate)和众议院(houseofrepresentatives)构成。
2、行政分支(ExecutiveBranch)负责执行法律(enforceslaws),归于美国总统(president),任期四年(afour-yearterm),并可连任一次。
3、司法分支(JudicialBranch)负责解释法律(evaluateslaws),归于联邦最高法院(SupremeCourt),最高法院共设包括首席大法官(ChiefJustice)在内9名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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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三权分立的好处和坏处:
1、从理论上看,所谓的“三权分立”其实是反民主的,这是要否定多数人的决策,然而“西方民主”的基本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实行“三权分立”后,就有可能变成多数服从少数。
例如,总统是1个人,他可以否决由几百人通过的法案,这可以看作多数服从少数。因此,有人说美国总统拥有“帝王般的权力”。
2、美国“三权分立”的坏处也很明显,这套制度很容易引发总统和国会之间的矛盾。如果总统和国会多数派不属于一个政党,则很容易互相扯皮,国会也可能给总统使绊子。
如此一来,必然会造成美国政府的低效率,有人说美国政客将绝大多数时间用于争吵和推卸责任,还有部分时间用于自卖自夸,最后执行的时间只占一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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