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三权分立的弊端如下:
实行三权分立、权力制衡的一个必然结果,是三大权力机关之间相互扯皮,导致效率低下。在美国当一个政党控制着总统职位,另一个政党控制着国会,或者国会参众两院分别由两个政党控制时,总统与国会之间,国会参众两院之间,常常引发混乱、拖延和推卸责任。
由于司法机关无权直接支配社会力量和财富,相比之下,联邦法院力量向来较弱。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美国一直追逐全球霸权,美国总统的战争权利更加强化,向海外派遣军队的次数更加频繁。
影响国家权力的统一,特别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往往造成几个权力机关各说一套,多个声音,造成社会上人们的思想混乱,无所适从。这是美国普通民众对政治冷漠的一个重要原因。
由于三权之间的互相牵扯,往往导致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现象发生。由于三权分立中立法与行政之间的分立,使得立法与执法之间的联系中断,使得立法者并不清楚现实社会中具体法律的需要。
三权分立(checks and balances)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民主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
政治上的三权分立指:司法权、行政权和立法权的相对独立。在美国,行政权指政府,立法权指国会的上下议院制度,司法权指法院。三权分立很好的实行了"宪政"的主旨思想。实现了依宪治国的目的,也是法治国家的根本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