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规定,应该是在取得会计证的次年开始,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每年必须按时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方能保证会计证不失效。
2、继续教育必须在会计证的注册地(发证机关)进行。
3、一般2年年检1次,前提是必须按时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4、请按时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5、如你准备长期在外地(注册地之外)工作,可以办理会计证的迁移手续。
6、有关会计继续教育的时间、地点及会计证的迁移手续等具体问题请咨询发证机关(财政局会计处)。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简称持证人员)。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纳入会计从业资格证后续监管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