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法违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五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可知。
该《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明确写明如有上述几条所列违法情形,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会计从业资格获取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会计从业资格获取禁止条件: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以上内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