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是30年,马上要到期了,村委会是否有权利收回土地,如果想要继续租用该怎么做?

2022-08-11 社会 342阅读

一、村委会是没有权利收回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也就是说承包人有续包权,只要承包人提出,发包人就应该满足其要求。

二、想要继续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九条 承包程序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十五条 违规约定无效

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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