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原环保局)业务咨询、联系、投诉电话:12369。
环境监察支队的责任:
一、负责对市管排污单位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粉尘、恶臭气体、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新建项目执行“三同时”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监督。
二、负责市管排污单位的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三、负责全市环境信访工作,组织调查处理群众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
四、负责全市范围内环境执法稽查。
五、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负责对环境污染事故和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并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六、负责对海洋和生态破坏的环境监察,参与生态破坏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建筑施工噪声排污申报及建筑施工噪声许可证核发工作。
八、负责市管污染源档案的建立、健全和管理工作。
九、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区环境监察和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十、承担主管部门或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扩展资料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的责任:
1、负责制订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环保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完成对我局环保工作和我市重大环保情况的文字、图片、影视的宣传报道。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的环保宣传活动,制定全市性大型环保宣传活动方案,并组织协调实施。
4、负责组织我市重大环境新闻的发布工作。
5、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环境教育培训工作。制定环境教育、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各类环境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市环保对外宣传网站的建设和发展工作。
7、负责环保宣传教育资料的编辑、环境报刊的发行工作和环保宣教档案的管理工作。
8、负责《中国环境报》驻深圳记者站工作。
9、负责组织对先进企业的考评和推荐工作。
10、指导和协调各区环保局及全市有关部门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