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没有法律条文禁止个人之间用房产作抵押借款。房管部门有相应的业务可以为个人房产抵押借款办理有关手续。办理的程序大概是:双方首先应签订借款合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然后双方持借款合同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办理抵押手续需要借款人提供用于抵押的房屋的个人房屋产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单身证明等,另外,还需提供借款人、出借人双方对抵押房屋的价值约定书或房屋价值评估书等材料。
房管部门此项业务的具体收费标准是:住宅类房屋收取登记费40元;非住宅类房屋收取借款金额的万分之八及275元登记费。
市鹤城公证处工作人员许女士:个人房产抵押借款公证,借款人和出借人可到公证处,在公证人员的指导下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需要提供用于抵押的房屋的个人房屋产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单身证明等。
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对利息支付的约定不能违反相关规定,即约定的利息不得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公证费目前是按借款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