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火灾事故人员伤亡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主要有三种:放火罪,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消防责任事故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扩展资料:
失火罪与放火罪的区别
失火罪与放火罪的界限失火罪与放火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与火灾有关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侵害了社会公共安全。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
(1)在客观方面,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放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即能成立。
(2)放火罪有既遂、未遂之分。失火罪是过失犯罪,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
(3)主体要件处罚年龄不同,放火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即可构成;失火罪年满16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
(4)主观罪过形式不同:放火罪由故意构成,失火罪则出于过失。这是两种犯罪性质的根本区别所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放火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火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责任事故罪
参考资料来源:西双版纳州州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