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方全责,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只给对方车辆造成车损,对方也并非营运车辆,索要打车费将我告上法庭

2020-07-15 社会 76阅读
按照最新的最高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所以,对方的要求必须合理才能获得支持,最好告知对方这一点。如果其他赔偿无异议,估计对方也不会就为了600元打官司,所以你们最好双方协商一下再说。对方实在愿意告,就让他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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