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房屋租住合同等资料及证件。
对于居住证明的办理,一般情况下都是到居住地所属的社区或者村委会流动人口登记部门进行开具的,因为个人居住资料由该部门进行统计和记录,对于部分地区社区中心没有设立流动人口登记部门的,则可以到所属派出所居住登记部门进行申请出具居住证明。原则上当地社区有设立居住登记部门则需到所属社区申请居住证明。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663号令)第十条的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为保证群众正常使用,请务必按时间进行签注。
所有办理流程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为更好服务群众,全市所有公安派出所居住证办理窗口提供预约服务,为特殊群众提供帮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住证暂行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交多项居住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