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一致,有一定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4.1.5生活自理障碍
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
a)进食:完全不能自主进食,需依赖他人帮助;
b)翻身:不能自主翻身;
c)大、小便:不能自主行动,排大小便需要他人帮助;
d)穿衣、洗漱:不能自己穿衣、洗漱,完全依赖他人帮助;
e)自主行动:不能自主走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棚谈销分三级:
a)完全生活自理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
b)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或四项需要护理;
c)部分生活自理障碍: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或两项需要护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GB/T 31147-2014
3.3 评定等级及比例
3.3.1 护理依赖程度等级
由低到高分以下三级:
a) 部分护理依赖;
b) 大部分护理依赖;
c) 完全护理依赖。
3.3.2 护理依赖赔付比例
护理依赖赔付比例,参见附录Bo
3.4 护理依赖程度表述
护理依赖程度表述,参见附录C。
3.5 评定人资质
由取得主检法医师、精神科执业主治医师、临床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的人员
担任。
3.6 数字规定
本标准列举数字“以上或以下”,均包括本数。
4 躯体伤残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4.1 躯体伤残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评定分值和计算
4.1.1 项目
4.1.1.1 进食
拿取食物,放入口中,咀嚼,咽下。
4.1.1.2 床上活动
床上活动包括:
a) 翻身;
b) 平移;
c) 起坐。
4.1.1.3 穿衣
穿衣包括:
a) 穿脱上身衣服;
b) 穿脱下身衣服。
4.1.1.4 修饰
修饰指使用放在身边的洗漱用具,包括:
a) 洗(擦)脸;
b) 刷牙;
c) 梳头;
d) 剃须。
4.1.1.5 洗澡
进入浴室,完成洗澡。
4.1.1.6 床椅转移
从床上移动到椅子上或从椅子上移动到床上。
4.1.1.7 行走
包括:
a) 平地行走;
b) 上楼梯;
c) 下楼梯。
4.1.1.8 小便始末 链游
到规定的地方,解系裤带,完成排尿。
4.1.1.9 大便始末
到规定的地方,解系裤带,完成排便。
4.1.1.10 用厕
用厕包括:
a) 蹲下站起;
b) 拭净;
c) 冲洗(倒掉);
d) 整理衣裤。
4.1.2 分值
躯体伤残日常生活活动能力1 0项评定分值见表1 。
表1 躯体伤残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评定分值(1 00分)
4.1.3 计算
4.1.3.1 根据躯体伤残者完成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的情况,客观确定每项分值。
4.1.3.2 将各项分值相加得出总分值。
4.2 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4.2.1 护理依赖
4.2.1.1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总分值为1 00分。
4.2.1.2 总分值在6 1分以上,日常生活活动基本自理,无护理依赖。
4.2.1.3 总分值在6 0分以下,有护理依赖。
4.2.2 护理依赖程度
4.2.2.1 总分值在6 0分~41分,为部分护理依赖。
4.2.2.2 总分值在40分~21分,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4.2.2.3 总分值在20分以下侍虚,为完全护理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