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军人的社保年限是如何计算的
1、军队复员干部;2、安置在企业的转业志愿兵(士官);3、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第二次入伍退役士兵;4、城镇复员士官;5、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6、残疾军人;7、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8、安置在企业的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加过抵御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扞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敌方的军事行动,迄今已经从军队退役的人员;9、原8023部队以外参加过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 持民政部门介绍信、退役证、户口簿、本人档案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军龄登记,其军龄可视同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