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长汀县辖13个镇、5个乡。
1、13个镇:汀州镇、馆前镇、河田镇、大同镇、策武镇、古城镇、新桥镇、童坊镇、南山镇、濯田镇、四都镇、涂坊镇、三洲镇。
2、5个乡:铁长乡、庵杰乡、宣成乡、红山乡、羊牯乡。
长汀县隶属于福建省,是中央苏区汀州市的所在地,位于福建省西部,武夷山南麓,南邻广东、西接江西;自古为闽、粤、赣三省边陲要冲,被誉为“福建省西大门”。
扩展资料:
1913年(民国二年),废府建置,长汀县属汀漳道,隶福建省。1919年八年(民国八年),闽军与护法军协议,长汀县属护法区。公元1925年(民国十四年),复录福建省。
1929年3月,红军入长汀,建长汀县革命委员会,为闽西、赣南第一个红色县组政权,苏维埃政府于涂坊,属闽西苏维埃政府。
1931年10月,建立汀州市苏维埃政府于城关。12月,以南阳、才溪、通贤、畲心、涂坊、中屋村、水口、三洲、濯田等区建新汀县,县治设于濯田。以河田、四都、古城、长汀附城、汀东、童坊、张地等地为长汀县,县治设于河田。市、县均属西苏维埃政府。
1932年3月,建立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于汀州市;与此同时,撤销新汀县。才溪、通贤划归上杭县,南阳划归新泉县,其余各区并长汀县。10月,分长汀县东北部分地建立汀东县于馆前;1933年9月,分长汀县近汀州市部分地区建立兆征县,县治设省苏维埃政府内,均属福建省苏维埃政府。
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11月,红军作战略转移,撤离中央苏区。长汀复由国民政府统辖,改用民国纪年,仍合称长汀县,隶福建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驻汀。翌年改隶省第七区解放军接管长汀县。
18日,成立长汀县人民政府,隶福建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1年至1997年,隶龙岩地区专员公署。1997年5月至2008年12月,隶属地级龙岩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汀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