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中国社会更需要法治还是德治(我方观点是法治)

2020-09-25 时事 1610阅读
辩论:中国社会更需要法治还是德治(我方观点是法治)
谢谢对方辩友的精彩立论,对方辩友告诉我们德治能更好提高人的道德修养,从而提升人们的道德境界;德治能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让民众变得有良知,有正义感。但对方辩友并未告诉我们德治的标准是什么,如何达到人人有修养,人人有素质。也没有考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环境下,如何才能实施以德治国。就中国社会更需要德治还是法治,我方得立场是中国社会更需要法治。首先我们要明晰几个概念。德治:是以社会所推崇的好的价值观来规范和引导人们的生活,其最早由孔子提出。“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是孔子实施德治的政治主张。法治则是指国家通过法律的手段来治理国家,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在我们当今中国这个社会环境的前提下,我方认为,中国社会的发展更需要法治。理由有四:
1、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治国方略。法律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法律是最高形式的国家意志,任何时候都不能削弱。一个社会没有法治就会陷入混乱,惩治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只有实现了法治,德治才可以的得到保障。
2、 法治能有效地解决社会及个人的矛盾 法治和德治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手段,社会与个人事物具有多样性,我们不可能对每一个社会案件寻求德治中不稳定的多变的评判标准,这样既浪费了有限的社会资源,又容易陷入德义两难全的境地。而法治中的法律体现的是国家人民的集体意志,给出了社会及个人事件的一般的判断标准,和客观依据。使得执法者可以有法可寻,有法可依从而有效的做到解决社会和个人矛盾。
3、 法治是一种他律, 德治是一种自律。法治具有最高的确定性和稳定性, 而德治的可变性很强, 很不稳定。我国现处于经济转型期,旧的道德规范体系已被打破,新的道德规范体系zhengzai建立,容易在道德领域出现一定的紊乱无序状态,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通过法律的形式将其确认下来,使之成为人们的法律义务,以此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4、 纵观国际历史 与中国历史,法治为主德治为辅的治理方针是最具可行性的 具有极强的威慑力。就维护社会稳定而言,德治的威慑力远不及法治的威慑力社会稳定,社会的稳定是指国家和社会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科技教育以及对外交往,均依法有序地发展,全国政治局势安定团结,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在这种状态下,人们处于比较安定的环境之内,有基本的安全感,其人身、则产和民主权利有安全的保护。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中国社会更需要法治。
德治则是指通过倡导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来治理国家,因而是一种非强制性的、感性的治国方略。而辩题中的更需要则表明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在德治和法治并存的前提下,何者对于构建中国和谐社会更具主导作用。 德治是依道德而治。虽然道德和法律都受社会体制和文化的制约,如传统、宗教、习俗等等,但道德无法象法律一样容易修改,执行上也不如法律快捷易行,效率高,故德治较难适应今天的社会发展需要。 此外,俗话说,道德是最高标准,法律是最低标准。真要达到人人道德高尚、互敬互爱、先人后己,那除非实现大同社会才有可能。所以中国社会应以法治为主,德治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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