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九条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规定。
应当符合社会医疗保险指定单病种、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普通门诊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社会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
扩展资料: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四条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使用个人账户的资金支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下列费用:
(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二)在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和体检的费用;
(三)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
(四)需个人缴交的社会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等费用;
(五)其他符合国家、省、本市规定的费用。
第十五条个人账户资金不得提取现金,或者挪作他用,本金和利息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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