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观点:钱既是财富的象征,又是一般等价物,具有无限的效力,能煽起人的欲望。
人对钱的崇拜异化了钱与人的关系,钱只是一种工具,但是却被人们当作顶礼膜拜的上帝,偷盗,
抢劫、拐卖人口、贩卖毒品都是为了钱。
万在《辞海》中是极多,大部分的意思,并不代表一切。所以万恶也不是一切的罪恶
钱的诱惑驱动了人们做恶行,导致了罪恶的产生
):《圣经》中“失乐园”的故事和中国先贤孟子的教诲都说明人之为恶并非本性使然,而是外在的诱惑使人迷失了自己的良知。那么外在诱惑如此之多,为什么偏偏是钱成为了万恶之源呢?第一,钱具有与任何商品进行等价交换的现实合法性。
正方:钱不仅可以在商品领域呼风唤雨,而且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它不仅是物质财富的象征,而且成为了精神价值的筹码
第三,人对钱的崇拜还异化了人与钱之间的关系。钱本来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工具,但在现实中,却被人们当做了顶礼膜拜的上帝。因为钱,人们迷失于这光怪陆离的物欲世界;因为钱,人们丧失了内在良知却还浑然不觉;还是因为钱,人生价值和人性尊严都被当做了牺牲品供奉到了拜金主义的祭坛之上。人创造了金钱,却又对自己的创造物顶礼膜拜。
其实钱是万恶之源,就是说钱能够产生数量极多,而且品种繁复的恶行。这一点,历史早有凭证。想当年,罗马帝国雄居一方,征服给帝国带来了荣耀,也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财富。但是很快,原本纯朴的罗马人就拜倒在金钱的脚下,沉迷于声色犬马的放荡之中,而帝国终于也在这种腐朽和堕落中分崩离析。
事实胜于雄辩。一部西方文明发展史清清楚楚地向我们表明金钱化神奇为腐朽的巨大魔力。无独有偶,在东方,无论是古巴比伦王国,还是阿巴斯王朝,不都是由富贾一方走上了荒淫颓败吗?古人云,“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面对着东西方的历史,我们不仅要问,金钱,究竟有多少罪恶由你而生和由你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