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支材料款或其他货物款,提前取得发票,加大当期进项税额。
(2)实际收到材料少于发票数额时不作冲销,材料或货物款按实际收到数额支付。
(3)退料或退其他货物后,作退货账务处理的同时,不作冲减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从而使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实际进项税额,即加大扣税额,减少应纳税额。
(4)在实际经营活动中还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货款已经支付,材料在运输或存储中发现毁损,需要供货、运输或保险公司支付损失金额,赔偿损失包括购进时支付的增值税损失。因此,企业收到赔偿金后应冲销已赔偿的增值税损失,但为减少应纳税金,企业不作冲销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扩展资料:
利用进项税额避税
1、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2、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3、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4、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5、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用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上述货物和劳务的进项税额按税法规定不得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但有的企业为避税,在购进时也将这部分进项税额混于生产用货物和劳务的进项税额中成生产用货物。
在储存、生产过程中改变为上述用途后,不冲销该货物的进项税额,依然由当期销售税额抵扣,从而减少当期应纳税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避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销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