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代中国的国家政治权力结构是以中共中央为核心的“6+1+2”体系,“6”就是“6大领导班子”包括中共中央委员会(含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书记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1”是指国家主席;“2”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它们共同构成了当代中国政治中枢中“党”“政”“军”“法”四个方面。
二、中央权力结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三、中国的国家政治权力结构和中国政府,都具有权力高度集中统一的明显特征。